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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活動投票機制是件很吊跪的事情

話說之前公司有位愛小孩的爸爸
幫他家寶貝報名了某相機大廠辦理的活動

因為透過大家msn...互傳真的太慢了

看著寶寶的票數一直很低....我忍不住做了一件事

就是把投票訊息...等寫成了一封信...寄給公司的同事

同事A一收到信件,立刻上網投票

沒多久孩子的爸說他自己不能投票了

因為這個活動規定一個帳號一天只能投一次之外

還鎖了一個IP位址一天只能投一次....

就這樣收到那封信的同事全呆了...

因為公司是用同一個IP位址......

於是這件事, 就不了了之了

 

昨天有收到一則催票信

這次這個廠商聰明多了...他表明一個帳號只能投一次

投完票出現了...同一個IP要等60秒才可以投...真是上道啊 (果然是接政府案的就是不一樣)

 

接下來要來講有關BLOG廣告平台的一則規定

【申請人不得為增加廣告獎金而進行不當行為。不當行為包括自行或他人大量點閱(瀏覽)廣告、使用廣告自動點閱(瀏覽)軟體、刻意隱藏廣告、或鼓吹網友協助點閱(瀏覽)廣告及任何非網友正常點?(瀏覽)部落格廣告之方式,如有違反本網將立即停權並不予發放任何獎金。】

這點是告訴我們, 千萬不要讓不喜歡你的人知道你的BLOG
因為...只要他在一段時間用力的點廣告,你就要等著被停權...
或者是你不能讓公司的知道你的BLOG.
因為...只要休息時,大家進來看你的文章隨手點一下廣告....你又要等著被停權

想想放這些廣告是能賺多少,又有多人會看時幫你點一下,鼓勵你的寫作
然後你把自己的BLOG賣了一個地方給廠商放廣告...如果每天有一百人進來看你的BLOG,但只看而沒點...
最大受益者還是廣告平台的廠商.....

還好....我現在迷上通路王
這個可以和很多人講

也不用擔心,被停權這種事....哈哈

我還在研究啦.....等我研究完,
我應該會把所有廣告平台全移除吧!!!!

如果有興趣和我一起加入通路王的行列

歡迎進入
http://www.ichannels.com.tw/register.php?member=af00004616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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